5月27日,公安部公告將于2017年6月16日起簽發(fā)2017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同時停止簽發(fā)現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永久居留身份證是外國人在我國境內證明自己身份的合法證件,是永久居留外國人享受在華資格待遇的有效憑證,可以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具讀取。屆時,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實用效能將大幅提升,新增的機讀核驗功能也將進一步便利持證人在華工作和生活,為永久居留外國人提供良好的社會服務,切實增強永久居留外國人的獲得感。
為了做好此次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證的換發(fā)工作,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將對經批準取得在華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按需申請換發(fā),并提供審批綠色通道便利。自2017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滬居住的永久居留證持證人可自愿向原受理地或者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以及各區(qū)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換發(fā)新版永久居留身份證,不受舊版證件是否滿足到期換發(fā)的條件限制。公安機關將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在20個工作日內簽發(fā)新版證件。2017年12月31日以后再來申請換發(fā)的,持證人應當在證件有效期滿前一個月以內,或者證件內容變更后一個月以內申請換發(fā)。